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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可以是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2.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3. 如果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可以按次纳税。

4. 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5. 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6.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款,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凭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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